第一条 根据《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组织生物样本库分会(以下简称分会)会员的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资格根据
《章程》第三章第七条规定,分会会员分为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凡承认《章程》,积极支持分会工作,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进入分会网站先行注册后自愿申请为分会会员。
(一)拥护《章程》;
(二)有加入分会的意愿;
(三)在分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医药生物技术事业的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五)从事医药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产、教育和应用的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分会的活动;
(二)获得分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优先取得分会主办的专业性刊物;
(六)优先获得分会发出的各种信息资料;
(七)有提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八)优先参加分会组织的学术、培训、咨询等各种活动。
第四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分会的决议;
(二)维护分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分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章程》和《分会工作条例》,维护分会的共同利益;
(七)积极支持并参加分会组织的活动;
(八)维护会员和会员单位之间的团结和协作。
第五条 会员的吸收和审批
(一)申请者按类别提交入会申请书,参见附件;
(二)分会常委会讨论通过;
(三)单位会员证书由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设计制作,个人会员证书由分会设计制作,并统一编号盖章发放。
(四)港、澳、台地区要求加入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入会手续。
第六条 会员的会籍管理
(一) 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不同类别会员填写不同的入会表格。
(二) 建立会员档案,单位会员档案由分会交协会会员部保管。
(三) 会员基本资料(如通讯地址、电话、单位、单位会员的法人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分会,再由分会备案。
(四) 会员证遗失后应及时申明原因,并按原证号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
第七条 会员的基层管理
(一) 各单位会员应设专门联络员,负责与分会的联系工作。
(二) 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会员参加分会活动的组织联系工作;
2、传达各项信息;
3、掌握会员变化动态,并定期向分会汇报;
4、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5、收缴会费。
第八条 会费的缴纳、管理及使用
(一) 会费的缴纳会员每年最低应交纳会费标准:单位会员每年2000元,个人会员暂不收费。
(二) 会费的管理分会在每年的常委会上汇报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三) 会费的使用会费主要用于开展《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的各种活动和日常办公开支。
第九条 退会
1.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分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2.连续两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3.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本团体章程者,经常分会常委会表决通过,取消会籍,并收回会员证书。
第十条 本办法经分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并施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分会负责解释。